袁國強指不應妖魔化23條 立法須獲社會認同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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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呼籲莫妖魔化23條立法。圖:星島日報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上出席《基本法》研討會後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為23條立法,不應該被妖魔化,但承認立法具爭議性,必須兼顧政治環境以及有充分時間進行咨詢。
袁國強強調,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涉及國家安全,有必要為23條立法,不應被視為負面、妖魔化。雖然從法律角度而言,任何時候都可以立法,但他認為現時為23條立法具爭議性,必須兼顧現實政治環境,獲社會支持及認同,在合適的環境與充分咨詢下,凝聚共識。至於何時「合適」,要做宏觀考慮,衡量是否有更迫切的民生工作優先處理。
袁國強在研討會上發言時指出,《基本法》為香港金融、經濟、法治,基本人權和對外事務等不同方面,提供堅固的法律基礎,鞏固競爭力,惟每一個制度有優點,亦有改善空間。在一個國家實施兩種制度,可以出現矛盾分歧,也可出現協同效應,大家必須尊重一國之下兩制的差異,發揮協同效應。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出席一個《基本法》研討會。圖:香港電台
同樣出席研討會的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稱,有港人將國家履行憲制責任或中央官員開腔,視為干預,同時卻引入外國勢力。他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模式近年受世界多地認可,反而在本港卻屢受攻擊和謾罵,批評質疑中共領導者「永遠生活在歷史」,只有一個「花崗岩頭腦」,不願承認本港已納入國家的治理體系,將中港切割,不願融入國家大局。
另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出席基本法國際研討會後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政府的責任和義務,沒有討論餘地。他指,香港作為法治社會,不能長期發生「短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