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將公布建議設立創新板框架諮詢內容 解釋「同股不同權」方向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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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經濟日報》報導港交所今日(15日)將公布「有關建議設立創新板的框架」諮詢結果,解釋「同股不同權」下一輪方向。香港上市公司商會主席梁伯韜認為,容許擁有非傳統管治架構企業來港上市,形容這是香港要邁出的正確一步。
報導指監管當局將建議限制同股不同權股份投票權上限,每股「特殊股份」投票權最多是普通股的10倍,即1股特殊股份擁有10股投票權,意味「特殊股權」股東最少只須持有9.1%股份,就能擁有逾5成話事權。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明擬在上市規則設新專章,容許科網、生物科技公司以同股不同權形式在港主板上市。市場預料,諮詢總結將聚焦推行時間表、具體落實建議,包括如何保障投資者。
「同股不同權」下,創辦人等上市前股東將持有權力更高的股份類別。據悉,監管機構不擬仿效北美交易所,對投票權完全不設限機制,參考其他容許「同股不同權」的地區後,擬採用國際較常用的10倍投票權(10:1 voting differential)限制。
明年香港IPO市場,港交所引入「同股不同權」上市架構已有共識,預料明年下半年會准許該類「新經濟」企業上市。畢馬威香港資本市場發展主管合夥人李令德表示,過去本港市場欠缺容納非傳統股權架構的選擇,令不少超大型科技企業赴美上市,若本港修改上市規則,相信可吸引更多科技企業來港上市,令本港明年IPO表現在排名中可以繼續名列前茅。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主席梁伯韜在一個公開場合中表示,在新經濟年代下,市場需求什麼類型的上市企業和產品、什麼形式的投資者保障,以及如何保持競爭力以吸引新公司和產品前來上市等,他亦應謝香港監管機構對市場發展、變化持開放及支持態度,容許擁有非傳統管治架構企業來港上市,形容這是香港要邁出的正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