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無強加內地法律 市民自行選擇是否乘高鐵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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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三步走」進入本地立法「第三步」。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再次召開會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會上指出,一地兩檢安排不會牴觸基本法第18、19及22條。

對於有議員質疑,在西九總站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有否牴觸基本法第18條,即除列於附件三外,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鄭若驊回應指,一地兩檢安排並無將內地法律,強加於所有香港人身上,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的對象主要是高鐵乘客,而非所有香港人,市民可自行選擇是否乘搭高鐵進入內地口岸區。鄭若驊重申,政府在有政策基礎下,才會劃西九龍站作為內地口岸區,不會在無原因的情況下胡亂劃地。

會上泛民議員繼續就一地兩檢的法律理據詢問鄭若驊。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問到,「基本法那一條條文給予港府權力劃香港地方成為內地口岸區」。鄭若驊就以「最低工資」為例子解釋,指出「沒有人會找那一條條文讓我們設立最低工資」。她續說,政府有新政策推出,立法會可以就相關政策通過立法。公民黨議員譚文豪就質疑,基本法147條有列明港府可自行制定勞工法例,認為鄭若驊理據不能成立。

鄭若驊強調,今次實施內地法例的範圍只是針對內地口岸區,並非全港,對象亦只是高鐵搭客,並非全港市民,執法機關亦非港府,與基本法第18條並不牴觸。

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質疑,司長說法是否等同「只要牽涉的是部分地區或部分對象,就可以劃界引入內地法律。」鄭若驊回應指,郭榮鏗說法純屬虛構,指出港府只會在有原因,有政策,合法合理的基礎下,才會作出相關安排。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問到,香港法院能否受理一地兩檢相關的司法覆核。鄭若驊重申,任何人均可就立法會通過的條例提出司法覆核,法院會考慮申請是否合理,接納其申請。

審議期間會上就規程問題出現不少火花。先是泛民和建制議員均指今早9時才收到政府的討論文件,毫無時間研究,認為做法不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承諾,下次會更早遞交文件。

另外,由於發言人數眾多,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突然宣布,將議員發言時間由5分鐘縮減至4分鐘。泛民議員對其決定表示不滿。泛民會議召集人莫乃光表示,以往深圳灣口岸委員會亦未有設立發言時限,認為葉劉淑儀「不守規則」。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又提出,葉劉淑儀本為行會成員,不應擔任主席。

葉劉淑儀則引述法律顧問及秘書處人員意見,支持主席有權力制定發言時間及次數,而議事規則並沒有規定行會成員不能擔任主席。她又表示,議員的第二輪及第三輪發言時間將會分別減至4及3分鐘,並揚言時間不足將會加會處理。

鄭若驊會後表示,就著UGL事件,律政司並未就是否檢控作出決定,暫時亦未能透露更多內容。

另外,多個支持一地兩檢的團體,包括保衛香港運動,趁會議舉行前到立法會外請願,要求民主派議員停止拉布,順應民意,盡快完成第三步的本地立法程序,讓高鐵如期開通。

(新聞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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