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D:減稅為何對香港人如此重要?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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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財政預算案聽到有免稅措施,香港人都會歡喜若狂。可能大家會問,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稅率那麼低,為何仍然對稅收問題如此敏感?那就先要對香港稅制及香港社會現況有所了解。
 
首先,香港的確向來都是自由港,行簡單稅制,低稅率。不少國內外媒體甚至索性叫香港作「免稅港」。因為香港海關只會對四類應課稅品徵稅,包括:
 
酒類
煙草
碳氫油類
甲醇
 
那麼香港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甚麼?
 
港府五大收入來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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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務學會理事王銳強表示,利得稅、賣地收入及印花稅等已佔政府收入的65%。前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2012年於網誌中都有詳細透露,政府收入組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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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即是說如果一名香港普通打工仔無投資股票市場,無買樓的話,薪俸稅就是向政府「進貢」的主要途徑。
 
香港薪俸稅如何計算?
 
現時薪俸稅可分為邊際稅率和標準稅率有兩種方式計算,邊際稅率有不同稅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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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標準稅率則全部收入劃一以15%徵稅。
 
稅局會按兩種算式中,計得稅款較少的一種向納稅人徵稅。一般而言,只有收入較高人士,在以標準稅率計稅時,可繳付較少稅項,換言之,收入不高的打工仔多以邊際稅率計稅。
 
香港稅率雖然低,但需要交稅的人亦都少而且高度集中,只有一半工作人口須繳納薪俸稅,這就牽涉到近年港府常掛在口邊的稅基窄問題。
 
甚麼是稅基?
 
稅基(Tax Base)是指徵稅時的經濟基礎,即可用作計算應繳稅額依據的財產或收益。稅基是影響稅收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擴闊稅基可增加稅收,故選擇稅基是稅制建設以至公共理財的重要課題。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發表網誌指,本港稅基非常狹窄。香港只有一半工作人口須繳納薪俸稅,當中5%納稅人繳納政府60%以上的薪俸稅收入。另外只有10%註冊公司須繳納利得稅,當中5%註用公司繳納85%以上的利得稅收入。

既然稅率低稅基窄 為何港人仍想減稅?
 
其中一個原因是本港納稅人高度集中下,政府的財政政策卻很少關顧他們。由於中產階層收入超出入息上限,未能申請公屋、居屋;代繳公屋租金不受惠;綜緩等社會津貼更加沒他們的份。中產變成社會「N無人士」交稅多,福利少,渴望減稅的聲音自然不絕。
 
其次香港長期奉行「大市場、小政府」政策,政府要提供一些短期的惠民措施手段不多。低稅制下港府稅收少,不少服務都交由市場以商業營運方式提供。例如公共交通服務,電力,媒氣都由私營機構提供,過去長期亦無全面的退休保障制度。政府要出手回饋市民,除了增撥一些社會福利資源如綜緩或低收入津貼等之外,減薪俸稅或退稅就是最直接的方式讓大部份人受惠。
 
近年香港出現「中產下流化」,形成所謂「M型社會」。樓價急升,收入增長追不上通脹,中產家庭由2001年佔全港家庭的32%下降到2016年的20%,而實際數字則由65萬多戶下降至49萬多戶。社會發展情況令本港中產進一步變成夾心階層,政府不想減印花稅或差餉刺激樓價。增加薪俸稅退稅款額及提升扣稅額,減輕一下家庭負擔,變成政治正確的社會集體訴求。
 
 
首次交稅Q & A:
 
Q:什麼時候稅務局會寄報稅表給我?
 
A:稅務局一般會在每年5月第一個工作天寄報稅表給納稅人。如果你是第一次繳稅,稅務局則要先為你設立新檔案才可寄報稅表,所以沒有固定的寄發日期。而你的僱主應在你上任後3個月內通知稅務局,故當局通常會於收到你僱主填報的IR56E表格後的5個月內發出報稅表。如果你須繳稅而又沒有收到報稅表,就應該在該課稅年度完結後4個月內(即7月31日前)通知稅務局。
 
Q:有多少時間填寫報稅表?
 
A:收到報稅表後,你應該於發信日期起計1個月內交回報稅表。不過,你亦可以在稅務局的網上平台「稅務易」開設個人帳戶,並會自動獲延期1個月。不過,你要先在網上申請啟動密碼才可自選你的「稅務易」通行密碼。
 
Q:我應該在什麼時候交稅?我可以如何繳稅?
 
A:每年10月開始,納稅人會陸續收到評稅通知書,列明你應繳付的稅款總額。除了親臨郵政局和便利店等地方繳稅外,你亦可以透過互聯網、銀行自動櫃員機或郵寄等方式交稅。此外,你亦可以申請稅務局的電子儲稅券計劃,購買儲稅券,並可享有「自動交稅」服務。
 
Q:我收到評稅通知書,但發覺評稅不正確,應該怎樣做?
 
A:如果你不同意評稅結果,你應該在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1個月內以書面提出反對評稅,並清楚說明反對理由。如果你發現填寫報稅表時有錯漏而導致稅評不正確,則應該以書面方式向評稅主任提出修訂。
 
Q:我有財政困難,無力交稅,應該怎樣做?
 
A:你可以向追討欠稅組申請分期繳稅。不過,如果你在繳稅限期仍未清繳稅款,稅務局會徵收不多於5%的附加費;如果你在繳稅限期日6個月後仍未清繳全部稅款,更會加徵10%附加費。
 
Q:不依時繳稅會有何後果?
 
A:根據《稅務條例》,如果納稅人在評稅通知書上訂明的日期後仍未繳交第一期稅款,第二期稅款將被視為立即到期論。而評稅通知書內尚未繳付的應繳稅總額將全數被視為欠稅,稅務局可採取法定追稅行動,包括徵收5%附加費、向第三者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及進行法律行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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