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條例刊憲 梁國雄同日申請司法覆核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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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刊憲,正式成為香港法例,法例生效日期有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
條例列明,高鐵西九龍站的地下二、三、四層,及營運中的客運列車車廂,視為內地口岸區,是處於「香港以外、內地以內」的區域,行使內地法律及司法管轄權,但不影響香港特區行政區域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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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青年新政梁頌恆後,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亦就立法會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院宣告,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表決無效。梁國雄提交的申請書指,高鐵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部分,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全國性法律,跟《基本法》第18條相違背,剝奪香港居民享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