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正察:競逐科創研究資助:「做大塊餅」的意義
撰文: 水志偉 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曾聖宇 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員、陳穎茵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
「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成為近期香港科創界的熱門詞彙。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自然不是一朝一夕可輕易建成,龐大的資金支持無疑是基礎條件。上月中央公佈新政策,科研資金終於可以「過河」,未來香港的大學和科研機構可向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直接申請項目經費。科創研究資助當然是多多益善,本地財政又是怎樣支持香港科創發展的呢?
談到高等教育界的科研資助,機構資助模式及競逐資助模式是兩種最常見的類型。在香港,前者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發放,以預定的標準審核申請,通過評審的申請可獲研究資助;後者則由研究資助局(RGC)發放,是競賽模式,在公開比賽中獲勝的科研項目將可獲得資助。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研究,現時不少國家正在由機構資助為主轉向競逐資助為主的科研資助體系,以保證更好的科研成果和社會效益。也就是說,以競逐模式獲得資助的研究項目往往更能回應社會發展的最迫切需求。
遺憾的是,競逐資助模式僅佔香港早年科研資助整體的20%。針對這一問題,UGC自2011年起逐步把部分機構資助模式轉為競逐資助模式。然而即便是改革之後,以2012-2015預算年度為例,UGC和RGC的資助金總額預算為51億元,當中以競逐形式發放的僅為15億元,佔整體只有約30%,競逐模式在整體科研資助中佔比仍然極低。
其他發達國家的研究資助又是怎麼樣的呢?現時,美國的所有科研資助都以競逐模式發放。英國和韓國則分別有65%和85%的科研資助按研究項目發放。相比之下,香港的研究資助體制的改進空間著實明顯。團結香港基金早在2015年發佈的《香港創新科技業概況研究報告》就曾支持政府循序漸進的改革,倡議香港公共科研資助體系增加按項目分發的科研基金,並擴大資助的競爭成分,為研究資助局帶來新的科研投資及進一步採納全球成功的撥款模式,推動卓越科研成果。
令人欣慰的是,政府在近期有所跟進。本月初, UGC轄下的檢討研究政策及資助專責小組發表中期報告,就香港的公共科研資助體系提出初步建議,包括理順各資助計劃的運用限制、大幅增加撥款、加強不同資助部門之間的協調等。其中在增加撥款方面,專責小組提出在2022年或以前,把香港的整體競逐研究撥款由現時的每年約20億元倍增至每年40億元,並同時提出多種方式以提升高等教育界的競逐研究資助。
競逐模式以競爭方式將財政資助進行最有效率的分配,是已經被許多發達地區與國家驗證過的行之有效的資助體系。是次UGC轄下的專責小組提出進一步增加競逐研究資助,相信可為香港的科創生態帶來更多生氣。推動科創發展,本地財政不僅要「做大塊餅」,同時亦要「做好塊餅」。只有合理高效地分配科研資助,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財政資源的支持作用,將香港建設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