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同志申請受養人留港 入境處終極敗訴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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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籍女同性戀者申請以伴侶身份來港,終審法院今日頒下判詞,駁回入境處上訴。
英籍女子QT與SS在倫敦透過民事結合註冊為同性伴侶,SS其後來港工作,QT在2011年申請受養人簽證隨SS來港但被拒,因政策中「配偶」只屬異性婚姻。QT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於原訟庭被判敗訴,上訴庭改判其上訴得直,指入境處做法構成間接歧視,入境處不服上訴至終院。
終院頒下判辭,指現行香港政策只有在一男一女的一夫一妻婚姻中的配偶,才能獲承認為受養人,政策與鼓勵人才加入香港勞動力的目標背道而馳,因為具有所需天分或技能的人士,可以是異性戀或同性戀者。終院認為,入境處以行政方便為理由,令QT待遇有別於其他人並不合理,因為QT應該可以像異性已婚夫婦交出結婚證書一樣,輕易地提交她的民事伴侶證書。因此5位法官一致裁定駁回入境處上訴,兼頒令入境處須付訟費。
入境處回覆說,政府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正審慎地研究法庭的判決,並會按情況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