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無需待民族黨分裂國家才採取行動
201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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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警方有足夠法理依據取締香港民族黨,不需要等到他們分裂國家後才採取行動。
譚惠珠出席電視台節目時指出,根據公開文件,香港民族黨今次事件不只涉及言論,亦涉及言行;不單公開呼籲,亦去到學校呼籲、組織、派單張;亦與境外同類對中國不友善的組織有聯繫。「在這情況下,是否要等到他們分裂國家後才採取行動?我的看法是不需要。我不是真真正正拿着一支槍去打你中國政府或香港政府,才叫做危害國家。」
被問到是否意味要「殺一儆百」,譚惠珠說過去數年可見,有些事情若不防微杜漸,當擴散時才處理問題,則並非良好管治,強調一定要遵守國家法律。
陳浩天:或提司法覆核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則表示,事件影響深遠,擔心主張本土等的其他政黨和組織,可能會遇到同樣對待。「我是第一個被禁止參選的,之後已去到青年新政,其他組織被取消資格。香港政府不需要為廿三條立法,因為它已經確確實實用現時不同的條例,做到廿三條(立法)的效果。」
陳浩天說現時仍未就會否提出申訴作最後決定,在完成整個取締和上訴程序後,有機會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