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如林:積金局擬增MPF供款上限 數十萬打工仔怨聲載道

2018-08-07
徐如林
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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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早前表示,擬將強積金供款上限提高,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上限將由1500元提升到1950元,第二階段則由1950元至2400元。假若此建議獲通過,將有數十萬名月薪高於三萬元的打工仔需要每月增加強積金供款。

強積金的理論基礎

常有人謔稱強積金為「強迫金」,認為是政府每月搶走了打工仔人工的5%,而大家並沒有反抗的能力。究竟是誰提倡強積金這種概念,政府當初為何會推出這種措施呢?背後有何學術理論基礎呢?理論原來來自「行為經濟學之父」塞勒(Richard Thaler)。自阿當史密夫(Adam Smith)起的經濟學,皆假設人的選擇是理性的,目標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塞勒在1980年提出了「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推翻了人的決定是理性的這個假設。他認為人的決定,很大部分是受自己的偏見所影響,而並非真的能在客觀地分析後,作出最佳決定。由此推論開去,人們往往會因自己的慾望或受短期引誘而未能作出最佳的決定及行為,因此認為人們是缺乏自制能力的。某程度上,他的理論是正確的。在現今消費主義大行其道下,不少人真的因為無法自制而財困。由財務公司成行成市,到月光族比比皆是都可見一斑。

因此,理論上政府就需要建立強制儲蓄及投資的政策,第一,去「幫助」市民積穀防飢,供強積金防老,以強制的做法去抵抗人類會被眼前享樂引誘的短視;第二,去「幫助」政府減輕照顧老年人的負擔,避免政府(即仍有賺錢能力而要交稅的人)要包底供養一大群年老無力而在經濟上無法照顧自己的人。這大概就是設立強積金制度的理論基礎了。

強積金受人垢病的原因

反對強積金的人,主要有幾個論點。第一,因無自制能力而財困的人,只佔少數人,無理由要大部人無辜「受罰」。特別是華人文化著重儲蓄習慣,數據上儲蓄比率確比西方地區高,社會上普遍已是「自己顧自己」,不用政府操心。相反,強積金違反了自由市場乃至自由主義:全民投資強積金並沒有將當中資本的回報最大化,因為該筆金額在不同情況和不同人身上,會有不同的最大回報,例如對A而言拿去讀書是最大回報但對B而言是拿去醫病才是。除此之外,也剝奪了市民大眾自由投資的權利。第二,那些因無自制能力而財困的少數人,其財政問題的根源在其性格,而非在其有否儲蓄防老。因為當到了能提取該筆強積金的年齡後,但其性格還是沒有改變的話,也只會在短時間內千金散盡,過了一段時間後也是會沒有照顧自己的能力,最後還是要依賴政府供養,根本連原本想解決的第一個問題也無法解決,形同虛設。

政策往往只能將傷害減到最少 不能面面俱到

雖然強積金有很多值得批評的地方,但往往政策就是不能滿足所有人。而且,政策的設立很多時候就是以防萬一,犧牲效率換取穩定。例如,明明看到短時間內都沒有車輛會駛過,為何我們還要按行人交通燈指示過路?乾脆直接快步衝過去又不會影響到別人,又可以節省時間等待,提高效率,為何衝紅燈還要犯法?明明整條路都沒有車,為何仍要按車速限制行車呢?不是浪費時間嗎?大家要明白,政府的其中一個工作就是要維穩,很多時候訂立的規矩就是要以防萬一,萬一每人都不守規則,豈不世界大亂?萬一每人都說看到沒有車就擅自過馬路,旺角的馬路豈不整天水洩不通?同理,政府設強積金,就是保守地希望大部人到退休年齡後都起碼有一筆錢,起碼政府少一點機會要照顧一班沒有能力自理的人,儘管犧牲的是每人的自由及一些經濟效益。這是無可厚非,但政府可做的,是將對社會的影響及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減至最低,但起碼不像現時的強積金措施般,根本不能解決本來想解決的問題,令市民大眾的血汗錢白白浪費,社會資源白白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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