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藏仿製槍械 判18個月感化令

2018-09-12
 
AAA

lau.jpg

「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去年12月攜帶仿製槍械到立法會參加集會,被控告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罪成,周三(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

現年16歲的劉康案發時是組織「學生動源」成員,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劉康成績不錯,是可造之才,又呈上多封校方撰寫的求情信,指師生對他愛護有加及支持他,希望法庭著重更生多於阻嚇性刑罰,考慮判處感化令。

裁判官香淑嫻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當日帶同氣槍到人群眾集地方,並會在認為自己受到人身威脅的情況下發射氣槍、甚至直接射人。但考慮到被告已在壁屋羈留三星期,相信他有反省,知道過往對法律的無知,而且年紀尚輕無案底,相信他重犯機會低,因此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他18個月感化令,並需參與小組活動。

案情指,劉康去年12月12日晚上在立法會外,參與反對修改議事規則集會,被警員在袋中搜出氣槍,他自辯時稱氣槍用作自衞用途,早前被裁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成立。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