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如林:中國新四大發明浪得虛名?

2018-09-20
徐如林
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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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自2017年以來,就用上「新中國四大發明」一詞去形容共享單車、高鐵、行動支付和電子商務,「官方」的程度是在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騰訊主席馬化騰也使用這一說法。根據BBC的一篇文章查證,「新中國四大發明」一詞的起源,來自北京外國語大學的一項調查。調查詢問了來自20個國家的年輕人,讓他們列出他們最想要從中國帶回本國的技術。得票最高的正正就是以上四項「發明」,但BBC進行了查證,指出這四種技術都並非由中國發明的。

據BCC查證  「新四大發明」非中國發明

第一,根據全球鐵路組織,第一條高鐵是日本的新幹線,於1964年正式運行。第二,行動支付最早見於1997年的芬蘭,也有另一說法為始於2014年的Apple Pay。第三,電子商務(網購)的概念最早見於1979年,由英國人麥克·奧德里奇(Michael Aldrich)提出,而網購正式廣為人知則是在1995年,亞馬遜和eBay推出他們的網站後。第四,共享單車則最早見於20世紀60年代阿姆斯特丹或20世紀90年代的哥本哈根,而非由中國提出或發明的。

中國加值和推廣了「新四大發明」

根據廈門大學副教授許共城:「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新四大發明』背後的技術不是來自中國,這是事實,但是中國利用這些技術進行了新的發明。」雖然新四大發明的原理並非由中國發明或最早出現在中國,但中國的確吸收了當中的精華,而且加以改良和發展,成為了成功的技術應用者。

不少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是冒牌貨和翻版貨的出產地,這已成為刻板印象。但某些方面,確如馬雲所講:「很多假貨質量比正貨好」中國如今出色的地方,是在別人的理論和技術基礎上,再發展加值的功能和服務,變成了青出於藍的產品,姑勿論是否有侵犯知識產權或抄襲之舉。即使新四大發明皆非由中國發明,但它們都已在中國本地化,落地生根,且發展成了有中國特色的新產品。在文初提到的調查,外國年輕人選出想帶回家的新四大發明,已證明中國在這些方面的發展都有出色表現。特別是共享單車、行動支付和網購的成功和普及,確是為普羅大眾帶來不少方便:出門隨手都可租用單車作點對點運輸、無現金的即時電子交易及「今買,明至門外」的網上購物。

馬化騰一語道破假大空

商界人士確有實事求是、看清事實的本領,馬化騰在一個深圳的科技論壇上為大家一語道破:「的確如此,騰訊等互聯網公司,都屬於科技應用,若回歸到基礎學科,中國都非常薄弱。」中國如今的「成功」和「盛世」,其實都來自應用別人的科研成果,建基於巨人的努力;但假若要中國由科學理論基礎處開始,一步一腳印地發展自己的科研,以支撐下游的科技應用技術,似乎今天還未能成事。最明顯的事例,就是「芯片技術造假」一事,已說明中國的科研基礎其實並沒有很穩,要趕上美國還有一短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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