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添生:23條立法真議題是「如何立」,非「何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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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上兩屆政府,今屆政府,或者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每當遇上何時會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時,他們的答案是:我們正在營造環境,待時機成熟。
一個說了很多年的回應口徑,也是一個令我發笑的說法。
「時機成熟」是鏡中花水中月
或許,梁美芬說得最對:廿三條立法不會有一致聲音,不會有時機成熟。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永遠是敏感議題,永遠會觸動港人神經。嘗試碰的那屆特區政府將會損耗民望,那是不會變的事實,零三七一不是等待時間過去便會被沖淡的記憶。習近平對這屆特區政府的勸勉用上「為官避事平生恥」,加上眾多京官及建制派的面提耳命,政治現實是,這個時機拖不下去了。
「營造環境」是不可能的任務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既涉及抽象的政治概念,也涉及複雜的刑事法律。在立與不立的原則性問題上,香港人不會有一致聲音,不會有主流民意。
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沒有國哪有家」,對於國家意識較強的市民,廿三條立法看來理所當然;「思想審查」、「以言入罪」、「剝削公民權利」,對於重視個人自由普世價值的市民來說,廿三條立法太容易與這些不受歡迎的東西綁在一起,反對派怎樣說也一定使出最大力度、最多資源反對。
政府可以做甚麼來建立共識,營造環境呢?難道林鄭宣傳「國家安全教育日」可以幫助嗎?不見得。
或許,現在就是合適時機
回到「時機論」,現在就是最合適時機,為什麼?在立法會(起碼在補選前),建制派佔絕對優勢;議事規則已被修改,拉布力度被削弱;市民在林鄭月娥較溫和的統治手段下對政治議題已失去興趣。可以預期,反對派可以動員起來反對廿三條立法的勢力,將與去年反對修改議事規則、反對一地兩檢時差不多,即是少得可憐。
建制派在立法會現有42席,就算減去主席、實政圓桌田北辰和上次變節的自由黨,堅實可靠的建制派仍然有36席,可謂穩操勝券,加上市民政治冷感,筆者實在想不到有什麼時機比現在更適合?
展開「如何立法」的有意義討論
廿三條立法,可鬆也可緊。過去兩年,政府取消部分人士參選資格,加上林鄭月娥以《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顯示了在未有廿三條立法前,政府也有足夠板斧箝制「港獨」團體。這起了示範作用。真正為香港未來著想的應該趁機向北京諫言,希望北京接受一套較寬鬆的廿三條立法版本。
《刑事罪行條例》已經有叛逆及煽動意圖等罪行、《官方機密條例》已經保障國家機密的洩露,《社團條例》中也有防止本港組織與外國政治性團體有聯繫。本港現行法例已經有部分含有廿三條的元素,當然其後可以作修補,但中間派或開明建制派實在有空間說服當權者,港府是有條件提出比二零零三年版本更寬鬆的廿三條立法版本,而亦不至於削弱法律中打擊分離主義工具的力度。
當然,現在的民主派是不會夠政治勇氣討論以上話題,因為任何反對派如果開展「如何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討論,而非死守反對立法的底線,在現今氣氛下都會被打成「賣港」、「投共」的隊伍。那麼,究竟誰最適合展開這場對香港未來有意義的「大辯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