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內地新稅法港人可有5年寬限期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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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北京表示,香港人一年內在內地居住滿183天,便需要根據內地新的法案交稅,但將有5年寛限期。
內地明年元旦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任何人每年在內地居住滿183天,在全球的收入,包括工資、存款利息、股息等各種收益,都要按內地稅率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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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與國家稅務總局官員會面後,引述官員指有5年寬限期,他舉例如果有港人每年都住超過183天,只要在第5年離開內地超過30天,境外收入便毋須納稅,返回內地後可重新計算5年寬限期,他引述官員指這種做法過往已有,會按新法例開始,才計算5年寛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