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每公升$0.11 最快2020年底實施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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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建議實施都市固體廢物徵費,最快2020年底前實施,首三年每公升0.11元,以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指定垃圾袋為例,每月需繳付33元或51元。至於其他大型廢物,則要貼上指定標籤,每件劃一收費11元。收費水平將在實施三年後檢討。
指定垃圾袋有九種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初步計劃在全港4000個銷售點分銷,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油站和郵政局等。
不用垃圾袋罰$1500
環境局長黃錦星說,若有人不使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將會罰款1500元,建議法例落實有半年適應期,執法人員會口頭警告,屢勸不改才會執法。
環境局遞交立法會文件指出,政府將於本周五(11月2日)刊憲,再於11月14日向立法會遞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當局估計收費最快於2020年底落實,較原先預計延遲一年。
設免費塑膠回收計劃
政府建議使用額外資源,推動不同減廢及回收措施,包括在環保署設立外展隊,為全港市民提供協助,並為社區回收中心提供常規化撥款,亦會設立免費塑膠回收計劃,並試行逆向售賣機,放便回收膠樽。
當局也會推出免費廚餘回收計劃,先從工商業界開始,再逐步擴大至家居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