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被控參與暴動等罪 袁智駒承認控罪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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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發生的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參與暴動、參與非法集結、縱火等罪,其中一名被告袁智駒,在高等法院承認暴動和縱火共3項控罪。其餘4名被告否認控罪。
案情指,前年二月九日凌晨,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及黃台仰,在旺角朗豪坊附近用揚聲器向示威者作出呼籲。袁智駒手持金屬棒和盾牌,向警方拋水樽及盆栽,又多次用金屬棒插向警方,其後又將疑似紙皮放在垃圾桶的火堆中。
袁智駒承認兩項暴動和一項縱火罪,法官下令他即時還柙,押後處理求情和判刑。
同案另外四名被告中,正在服刑的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否認一項暴動罪。容偉業否認四項暴動、一項煽惑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襲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