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簽署《CEPA貨物貿易協議》 下月起實施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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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中港就《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簽署《貨物貿易協議》,下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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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貿易協議》今日(14日)在香港政府總部舉行,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辦副主任仇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等嘉賓的見證下,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簽署協議。透過優化原產地規則的安排,原產香港的貨物進口內地將全面享受零關稅。將涵蓋另外約6000項貨物,包括機械、設備及零件、塑膠製品、紡織製品及中成藥。協議亦確立便利貿易的原則,包括訂明雙方在有關範疇便利兩地貿易、簡化海關程序、提高有關措施透明度,以及加強雙方合作等承諾。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協議有助增強大灣區貨物流動,深化兩地貿易自由化,有利本港品牌到內地發展,托展內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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