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奪手機案 押後明年3月開審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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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年4月在立法會大樓內,奪去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中的手提電話,他事後被控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共3罪,案件今(17日)於東區法院進行預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5日開審,期間許續獲准保釋候訊。
涉案36歲被告許智峯,於今年4月2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為不誠實目的而取用電腦,即一部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手提電話;而普通襲擊罪則指他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女子梁諾施;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則指他阻礙行政主任梁諾施執行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