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和:規管無人機 政府應從何入手?
最近網絡上流傳一段影片,片段當中有一輛無人機在夜間升起,升到400米高的上空,於維港的無人機禁飛區近距離拍攝煙花,更穿越中環海濱摩天輪和中銀大廈頂部的空隙。片段在網上瘋傳,不少人斥責無人機操控者無視禁飛區規定,影響公眾安全,希望政府可以盡早就無人機登記和航行進行立法工作,保障大眾安全。而英國近日出現無人機闖入機場,導致航班大混亂,影響數以萬計的乘客。
民航處於今年4月到6月期間,就無人駕駛飛機系統規管進行公眾諮詢,外界普遍預期政府將會趕於今屆立法會會期完結前完成整個立法程序。近年無人機飛行技術發展迅速,不少國家都已經就相關議題進行立法,可是香港仍然處於落後階段,令無人機飛行在法例灰色地帶當中,現行法例未能全面地就無人機進行規管,因此盡快立法落實規管有急切必要,但不宜矯枉過正,扼殺創科發展的空間。
現時諮詢工作已經完結,未來立法應該會包含超過250克重的無人機,以及具有拍攝功能的無人機均需要在民航處登記,有關操作員在操作無人機前需要接受培訓,並需要就航行購買第三者意外保險,而所有無人機操作員都需要遵守操作規定。這樣的立法方向,其實值得支持,並應該盡快落實。不過,政府同時應該預留足夠彈性,讓教學、研究用途的無人機可以獲得豁免。
在現時政府大力推動科學、科技、工程及數學(STEM)教育之下,無人機就成為一個可以激發同學學習動機和興趣的工具,而大專院校的相關學科亦可以透過無人機技術進行各類研究之用,包括地質勘探、自然環境調查等,對於教學有重要幫助。因此,政府在這方面應該放寬處理,例如讓需要用到有關工具的學校和大學學科進行登記,讓他們可以在安全情況下使用無人機進行教學和研究工作,讓他們可以具彈性地使用無人機的最新技術,毋須每次進行登記和註冊。
在未來,科技發展將依舊日新月異,現時不少法規將會跟不上科技進步而出現不少灰色地帶,而政府和立法會亦需要就這些轉變進行立法或法例修訂的工作,不過在立例、修例的同時,也應該預留空間讓創科發展和教育工作進行,不宜在某些科技和工具運用上進行一刀切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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