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美容儀器被指殘破不存 政府:好過零監管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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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引入醫療儀器規管架構,要求推出市面前需確保符合安全和效能要求,而已推出市面的有問題儀器,就要有管制措施,會設立五年過渡期。

在立法會一個聯合小組委員會上,立法會議員黃碧雲關注,如果條例不管制儀器使用者,即要求使用人士持有某些資格,等於是一條殘破不存條例。她亦質疑,五年過渡期期間可能有儀器未達標,會構成風險。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回應指,當局希望推行多些管制,確保安全,但使用者管制議題討論多年,業界與社會仍未有共識,雖然現時雙軌制做法不理想,但總比零監管行前一步。設立醫療儀器登記制度,刻不容緩,因此政府建議,先規管醫療儀器再規管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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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