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 泛民議員憂動機不純

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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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潘曉穎在台灣被殺,疑兇是與她同遊的港人男友 (資料圖片)

一名港人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後潛逃回港,由於香港和台灣兩地沒有引渡疑犯安排,觸發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在單一處理此案之餘,政府亦可按單次個案形式,處理內地、台灣等地的引渡要求,但有民主派議員擔心修例會使香港引渡政治犯到內地。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港人在台灣殺女友案突顯現有移交逃犯的法律缺陷,問題可以發生在其他與香港欠長期移交疑犯協議的地方,所以不可能盲目地只處理一個問題,他反問議員如果同樣案件發生在內地,是否不用處理﹖若將來又發生類似案件,到時再提出作單一處理,重複程序,會令市民安全得不到真正保障。他又指修例後,台灣和其他不適用於移交安排的地方,都可以單一個案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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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修例後,現有保障個人權利的條文會繼續實行,亦將要求疑犯移交的地方,承認或確保不會判被告死刑或執行死刑。疑犯移交後不可附加新控罪。涉及政治、宗教和種族案件不可以移交。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擔心,修例可讓內地政府隨便引渡涉案人,是「借刀殺人」,她建議修例應只做台灣部分,不適用於中國其他地方。另一名議員鄭松泰質疑將來一些過往受爭議的跨境執法問題,例如銅鑼灣書店事件的桂民海,修例後會否以單一個案方式移交涉案人。民建聯的葛珮帆就批評泛民議員將政治與修例掛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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