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不能只享受大灣區紅利 卻拒絕履行國安責任

2019-03-13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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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兩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其中一個焦點話題,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出席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聯組討論時,一方面強調國家安全非常重要,特區政府取締「香港民族黨」是正確的做法,另一方面亦提到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相當多,表示要認定長遠目標,一步一步走,政策措施成熟一件推一件。韓正講話集中提到大灣區建設及國家安全問題,反映中央對這兩個問題的重視,某程度也反映這兩個問題是一體兩面的關係。

「兩會」期間對於大灣區建設以及港人北上發展推出了多項政策利好,發改委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報告」,就提到要進一步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建設,實施好港澳居民證件便利化,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到內地創業就業,降低粵港澳通信漫遊費用等政策措施。預示有關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利好政策將陸續有來,港人所關注的問題如「港人港稅」、北上就業、生活以至通信漫遊費用等問題,相信都會逐步得到解決,為港人北上學習、工作、發展提供愈來愈多的便利。

另一方面,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也是今年「兩會」的一個焦點,有關是否在今屆政府啟動立法的消息,更是禾雀亂飛。但毫無疑問,在回歸差不多22年的時間,再將立法拖下去對於香港並沒有好處,在道理上也說不過去。近日連在2003年大力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信報》創辦人林行止,也撰文表示「筆者曾於二○○三年作出生平第一次上街抗爭;然而,筆者其後曾數度在本欄為文,指出為二十三條立法,是回歸後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不能長期迴避、不能無了期延宕。」

當然他對於立法的條文內容有自己看法,但這確實說明就算是立場親泛民人士,也不再認為二十三條立法是洪水猛獸,當中原因除了如林行止所言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外,更重要是在二十三立法未完成之下,特區政府同樣可以通過其他法律手段處理「港獨」,而中央也可以釋法等手段「直接」打擊「港獨」,既然如此不如干脆立法,反而可以在條文上討價還價,相信這也是不少泛民中人的看法。

從香港發展角度看,大灣區建設是香港必須抓住的新發展機遇。老實說,不論香港是否參與,大灣區都在這裡,其他城市都會繼續推動一體化、推動大灣區融合,不是沒有香港不行,也不會等待香港。投入大灣區說到底是為了香港的發展,為了拓展香港的經濟腹地,但問題是中央為香港融入大灣區建設提供了各種政策支持、提供各種紅利及方便,但如果香港只是一味享受紅利,相反對於中央關心的問題,對於國安的顧慮置之不理,這教中央情何以堪?教其他城市如何服氣?

大灣區建設涉及一個國家內的兩種制度、三個法律體系,三地的法律制度不同,如何協調法域差異、堵塞法律漏洞是很大的挑戰;而大灣區的各種資源要素自由流動,更需要良好的法治保障。香港未能完成國安立法,隨時成為大灣區國家安全的「缺板」,將來會否有人利用有關漏洞,利用港人身份的方便,甚至利用香港平台於大灣區從事損害國家安全的行動,這個風險不能排除。

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不能只是伸手要這要哪,要政策要方便要「港人港稅」,但卻不願意履行憲制責任,甚至漠視國家安全風險。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潛力無限,但同時在推動三地一體化的過程中,亦凸顯了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必要性。

啟動二十三條立法肯定會引發爭議,泛民議員不論什麼時候,什麼環境,什麼條件,都肯定不會支持立法,這是政治立場使然,也是意識型態的分歧,但也要看到,社情民情正出現轉變,泛民人士也不是鐵板一塊,俟河之清,人壽幾何?對二十三條立法,也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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