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會議:修訂逃犯條例是落實基本法應有之義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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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在網站公布,主任王志民主持中聯辦領導班子會議,傳達總書記習近平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中聯辦的會議指出,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
修例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
會議在昨天舉行,指出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已向香港移交260多名疑犯,包括「空姐藏屍案」疑犯、劉進圖遇襲案疑犯等,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的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但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有一個移交的案例。修訂逃犯條例可以建立司法協助關係,也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亦可堵塞現有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更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以及鞏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應有作為。
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
內地公安在回歸以來已向香港移交260多名疑犯,有力支持香港打擊犯罪,令香港成為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但香港與內地就無簽訂相應移交安排,回歸至今未曾向內地移交逃犯。會議堅信,香港社會各界一定能夠充分理解特區政府的擔當和努力,廣大市民一定能夠在了解事實「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相信特區政府和法院法庭對法治的堅守,以及相信國家的司法公正和巨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