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法案委員會已失效 迫不得已要求恢復二讀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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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今日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要求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在6月12日恢復二讀。
李家超表示,政府自從4月3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後,至今已經近5星期,由涂謹申主持的2次會議,用了4小時仍未能選出主席,政府一直積極配合法案委員會運作,每次會議都有官員出席,期望在委員會上與議員交流互動,但至今仍未有機會在法案委員會向議員解釋草案內容。而且在委員會在過去的會議中,出現混亂情況,有議員受傷。他說,委員會已經無法正常運作,對此感到遺憾。
李家超表示,立法會兩派議員已嘗試坐下來討論,但看不到現時的困局有出路,認為委員會審議功能已失效,考慮到史無前例的情況,迫不得已才作出艱難的決定。
立法會主席:直上大會不破壞《議事規則》
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搶在李家超會見傳媒前已見記者。梁表明,《議事規則》列明政府可以自行決定何時恢復二讀法案,認為將法案直接提交到立法會大會,不會破壞《議事規則》。梁君彥又指出,立法局年代亦試過一日內三讀法案,立法會年代亦有泛民議員,動議法案不經內務委員會處理,直接三讀。但梁君彥重申作為主席,他不評論具爭議的法案直接提交大會是否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