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緯:德國縱容包庇逃犯 詆毀香港法治聲譽
還記得在上世紀80年代,一家名為 Swire Air Caterer Ltd 的航空餐飲公司捲入重大商業貪污醜聞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其中一些公司高層人員隨後被高等法院控告密謀收取供應商利益。案件的第一被告為該公司的德藉總經理Uwe Kaiser。他棄保潛逃至德國的老家, 缺席聆訊。廉政公署向德國尋求引渡他回港受審, 但德國政府拒絕了這項引渡請求,以致該名疑犯至今仍然在逃。
如今德國又再一次包庇罪犯,向兩名被警方通緝的暴動罪犯提供庇護。現年25歲的黃台仰和27歲的李東昇在2017年棄保潛逃,逃避在2016年旺角騷亂中的有關刑責。以上兩宗案例都不禁令人質疑德國維護法治的決心和對法治的理解。
德國政府這項決定損害香港在法治和司法獨立方面的國際聲譽,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召見德國領事, 對此表示失望。特首指出, 香港的司法制度備受國際社會推崇,譬如世界經濟論壇所發表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把香港的司法獨立程度評為亞洲榜首。
德國聲稱黃台仰和李東昇獲得難民身份是因為二人在香港遭受政治迫害!2019年最荒謬新聞獎, 非此莫屬!難道德國駐港領事館人員對2016旺角暴亂事件亳不知情?當時有關暴亂的新聞報導鋪天蓋地, 可以說香港幾乎沒人不知道旺角爆發暴亂,無數視頻顯示, 約500名暴戾年輕人在街上縱火、向警察扔磚頭、木箱和垃圾箱,導致百多人受傷,當中包括不少警察。大批暴徒戴上口罩並手持盾牌,很明顯他們襲擊執法人員的行動是預先計劃好的。本地的媒體報導亦拍攝到黃台仰曾多次煽動暴徒襲擊警方。德國駐港的領事館人員理應也知道,在騷亂過後的法庭審訊當中,與黃台仰同案的共同被告人並不是由一名法官裁定罪成,而是由9 人組成的陪審團作出裁決,證明判決非常公平公正。德國領事館職員是否看過法院對一眾共同被告人所作出的判決?當時法官清楚指出, 這種有組織的暴力行為極之嚴重,法庭絕不允許任何人打着社運和政治訴求的幌子訴諸暴力。換句話說,法官已經排除了定罪與政治迫害有任何關聯的可能性。若果德國在損害香港法治聲譽之前做一些資料搜集,就不難發現在世界正義工程所公布的全球法治指數中,香港在126個司法管轄區中排名第16位,比一些以民主自居的國家排名還要高。
難道德國真的相信,在旺角暴亂期間帶頭製造騷亂的黃台仰無法在香港得到公正的審判?黃台仰和李東升在旺角暴亂夜的暴行被許多國際媒體攝錄下來,如果德國當局做過功課,便不會草率地批准這兩人的難民申請。德國當局為何作出這一令人費解的舉動?唯一的解釋只能是反建制陣營在媒體上的宣傳起了作用,又或者這一決定是基於政治考量而作出。
德國政府作出這麼離譜、錯誤的決定,全然有悖於事實,這是不能容忍的。香港的獨立司法以及堅守法治的聲譽受到了威脅。
值得慶幸的是,我們還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減少德國對香港名聲的抹黑。首先,我們應該向德國提出正式的引渡請求,要求將這兩名逃犯移交回香港。與此同時,香港警方應立即將這兩人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中。如此一來,如果這兩人一旦離開德國,就會被立即逮捕。除了全球逮捕令以外,警方應公布發出逮捕令的充分理由,附上旺角暴亂場景的照片,讓全世界民眾看看德國是如何為參與危險犯罪活動的個人提供難民庇護的。如果德國拒絕接受香港的引渡請求,香港應向國際刑警組織投訴德國未能履行共同打擊嚴重犯罪的責任。與此同時,特區政府和中國中央政府應就德國濫用《日內瓦難民公約》為骨幹罪犯提供庇護,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提出正式申訴。德國的誹謗行為有損香港的國際聲譽,我們不應對此坐視不理。
香港警方也應該對黃台仰案進行深入調查,因為還有許多重要問題尚待解答。例如,他被捕時持有的60萬港幣現金是哪裡來的?是誰出錢請頂尖律師為他申請保釋?他如何棄保潛逃至德國?最為關鍵的是,誰在資助他的生活費並協助他潛逃?這明顯干犯了普通法下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0(1)條下的「協助罪犯」罪行。據透露,他曾在旺角暴亂前密會美國領事館工作人員。因此,很可能有更大的秘密值得去挖掘!
註:作者郭文緯曾任副廉政專員,現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客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