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區戒嚴? 政府:用現行機制 沒其他計劃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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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沙田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後再爆發衝突,警方一共拘捕47人,包括涉嫌咬甩警長手指的22歲香港大學畢業生,以及兩名香港眾志成員。有傳媒報道指,政府內部正研究不同方案,包括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頒佈戒嚴令可行性,以收分區戒嚴之效。

醫管局的數字顥示,沙田衝突共有28人受傷,其中13人為警務人員。而截至昨晚10時半,仍有6人住院,當中一人情况嚴重,其餘情况穩定。警方指一共拘捕47人,包括29男18女,涉嫌非法集結、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有傳媒報道指,政府內部正研究不同方案,處理不同區域發起遊行集會。其中一個方案是引用《公安條例》第17條(E),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頒佈戒嚴令。戒嚴令下,政府會宣布指定區域、指定時間禁止市民進行公眾集會,指定區域以外的市民也不能進入「禁區」,警方有權拘捕所有違令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千元及監禁三年。政府亦正研究戒嚴令下如何協調各區緊急服務和交通安排,並要求各部門提交應變方案。

本港自回歸以來從未實施戒嚴,對上一次實施戒嚴是1956年的「雙十暴動」,港府在10月一度發布九龍半島戒嚴令。

保安局就回應指,政府會繼續沿用現行需通知警方以及不反對通知書的機制處理遊行及集會。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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