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失選民登記冊 選管會無法斷定如何違失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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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青衣一個票站違失選民登記冊的事件,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調查報告,指由於事隔多時及缺乏直接證據,無法確切斷定相關的選民登記冊何時及如何違失。

調查報告指投票站工作人員,當時未有嚴格遵循工作手冊的包裝文件程序。工作人員當日有將一個裝有選民登記冊的密封包裹,交給葵青區指定收集中心的人員,不過在包裝過程中犯了輕微錯誤;送件單就顯示,原本用來放置登記冊的「紅色膠袋」被人刪去,改成「行李箱」,票站主任在旁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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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認為,是工作人員工時過長、工作冗長而複雜,疲累不堪所致。但由於事隔多時及缺乏直接證據,無法確切斷定相關的選民登記冊何時及如何違失。

選管會主席馮驊指,選舉事務處搜尋遺失登記冊的工作,在2017年11月後暫停,原因是資源有限,及需要集中人力籌備2018年3月的立法會補選。選管會對做法有很大保留,認為處方對搜尋工作未有足夠優先考慮,無按緩急處理,又認為時任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明明在2018年1月知道事件,但公開交代時就表示從未接獲匯報,與事實不符,認為他處理事件時欠缺敏感度,應該向公眾發放正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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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接納報告建議,向公眾道歉,已經責成選舉事務處全面跟進,避免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至於黃思文,聶德權指黃思文曾解釋,是忘記廉政公署曾知會他遺失選民登記冊,他已被調離選舉事務處,公務員事務局將會按機制處理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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