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才是「真普選」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向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公開信,要求重啟政改,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表示,人大「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但是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普選法案未能在立法會通過,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他說民主派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他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必不能少
楊光又指,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它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他引用基本法規定「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三句話至關重要,它們結合起來,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選制度就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一政治地位。
楊光表示,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要經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後普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每一個環節都要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就是香港普選制度的真義。
他說達到上述要求的普選制度才是真普選,也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才能在普選條件下選出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的行政長官,也只有這樣做,才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歸根到底還是必須回到「一國兩制」方針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