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無向其他紀律部隊「借兵」但值得研究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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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政府研究向其他紀律部隊「借兵」,擔任特別任務警察,由行政長官授權警務處處長,直接委任消防處、入境處等部隊自願人員協助。
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表示,自反修例事件四個月以來,並無引用公安條例第四十條,委任其他紀律部隊做「特務警察」,但對於有助執法的方法,都會考慮和值得研究。
鄧炳強指,警員即使面對暴徒使用的武力升級,亦不會被嚇怕,會堅守崗位,維持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