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陳同佳案若無法秉承公義是台灣的責任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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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陳同佳刑滿出獄,台灣當局打算派人到香港接走陳同佳,是極度干預特區政府司法權轄權。
李家超表示,台灣政府曾要求特區政府在陳同佳刑滿後,非法扣押他、又在未有足夠證據下,要求特區政府起訴陳同佳涉及的台灣殺人案,這些做法都是不負責任,違反公義。李家超強調,如果此案無法秉承公義,台灣要負上全部責任。他又指台灣在事件上設不同關卡、不同改動,似乎是想節外生枝。
李家超指陳同佳刑滿出獄後,是自由的人,他可選擇任何人陪他到台灣自首,他希望台方可表示出履行公義和司法責任,讓陳同佳可以向台灣自首,為這件謀殺案的死者和家人可得到公道,亦可讓陳同佳可改過自新。
陳同佳曾向警方表示有自身安全憂慮,李家超稱警方已採取適當措施。他又表示,以他所知台灣無執法人員在港,如果有,會認清他們以甚麼身份來港。他重申任何司法權轄區在港都沒有執法權,只有香港執法部門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