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高速開車導致人踩人? 稱開得快不等於不安全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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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昨晚發生衝突,對於有警車及白色旅遊巴衝向人群,警方指「開得快不等於不安全」,重申警方所有戰術處理都經過風險評估。
網上片段流傳指,有警方白色小巴高速駛向人示威者,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指,快速駕駛不代表不安全,駕駛車輛的警員經過良好訓練,警方有必要用最快方法,驅散及拘捕投擲汽油彈及破壞商店的示威者。指如果經常擔心為何警方會這樣做,可能會向公眾傳達錯誤的訊息,呼籲社會相信及支持警隊。
他說警方從來都無做過一件事是罔顧人命,強調正正是「撞死人要負責」,警務人員面對暴徒,又要捉到人、又要避免有人傷亡,有很大的壓力。而危險駕駛絕對不會在任何警方戰術上使用,所有戰術絕對經過風險評估。
他又希望社會體諒警方面對危險時有風險,警告示威者不要以為旁邊支持下會無事,重申「在有暴力的地方根據就不應該出現」,只要有人出現戴上面罩攻擊,警方就有信心將示威者繩之以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就指,未聽聞過昨日在油麻地的驅散行動期間,出現過人踩人。他指昨日行動中有30人受傷送院治理,但無收到有人踩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