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建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成緊迫任務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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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已經成為擺在香港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問題和緊迫任務。
張曉明指,本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是近幾年來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又說,近年一些事件中,中央和特區政府受到香港反對派和外部勢力大肆攻擊,是嚴重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的行為,香港要正視長期以來在國民教育的缺失,中央亦會與特區政府建立健全反干預協同機制,應對美國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簽署成法,不能任由外部勢力在港澳為所欲為。
張曉明再次列出中央對特區的十項主權力,包括基本法修改和解釋權、對特區高度自治的監督權、向行政長官的指令權,以及中央根據需要向特區作出新的授權等,這些都需要加以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並重申香港不論何時重啟政改,都必須遵守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