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漢宗:王去駱來的真正意涵
駱惠寧接替王志民出任中聯辦主任,本港對今次中聯辦人事變動高度關注,特別是當前香港形勢面臨嚴重危機時刻,港人對新任中聯辦主任的未來工作更充滿期待。
對王去駱來大致有三種解讀:一是指王志民只是延續以往廖暉時代中聯辦在港的政策和措施,維持偏向大資本家等既得利益者的路線,改用與港澳系統無關係的駱惠寧出掌中聯辦,便是把原來政策顛覆,開啟新的方向;二是認為駱惠寧是肩負重任而來,配合及支持港府應對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暴亂,意味止暴制亂進入新階段;三是認為中聯辦主任必須具備應對香港大格局變革的能力與識見,駱惠寧就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和盡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將有什麼作為,備受關注。
上述三種觀點,都對王去駱來作出某一方面的解讀,都切中肯綮、言之有理,但仍需精確闡釋王去駱來的真正意涵。
駱惠寧在會見傳媒時就表示,到中聯辦任職是個新使命、新挑戰。他說:「相信在中聯辦的配合支持下,特首林鄭月娥和特區政府能夠繼續迎難而上,確保憲法、基本法在香港全面貫徹實施,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讓香港重回正軌、開創新局面。」
三個「確保」,前提是確保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在香港全面貫徹實施。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強調:「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習近平出席澳門回歸二十周年慶祝活動發表重要講話,讚揚澳門堅決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正確行使高度自治權。
確保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在香港全面貫徹實施,北京對香港遙不可及,中聯辦是中央的唯一抓手,擔負「配合支持」,實則是擔負前瞻、預見、引導、監督,糾偏、補漏的作用。但王志民在任期間,中聯辦實際上降低到了港府應聲蟲的角色,甚至幫助港府忽悠中央,這不僅僅是誤判誤報的問題,而是在實際運作上使「兩制」高於「一國」,嚴重扭曲了中聯辦的地位和角色,使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無法貫徹實施。
以造成嚴重危害的修例風波為例,去年2月,港府在未知會中央的情況下,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但《逃犯條例》原是一個主權國家中的某個地區與外國之間進行的國際刑事司法協助,不能套用於香港與內地的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特別是修訂提出,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以及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國外針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身在香港的,都不會被移交,在政治上為香港成為顛覆中國政府的政治基地提供了合法依據。修例也不包含商業罪行,對大灣區的融合平添阻礙。但中聯辦卻做了特區政府錯誤決策的應聲蟲,幫助特區政府忽悠中央,發動建制派盲目支持。
在中美博弈不斷加劇下,《逃犯條例》修訂必然演變為中美博弈的重要一環,成為美國遏制中國的籌碼。「修例牌」還成為民進黨選舉最大籌碼之一,亦使建制派在區議會選舉中大敗。港府在未與中央溝通和研究的情況下,自把自為閉門造車提出修例,無論在政治和法理方面,都是重大失誤,造成的負面影響不可估量。
中聯辦去年5月17日緊急接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通報中央支持特區政府依法修例,要求在座各人團結一致,支持特區政府完成修例工作。這是明顯的誤導與誤判。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6月12日接受BBC訪問澄清,中央從未指示香港修訂《逃犯條例》,修例由特區政府自行發起。林鄭亦承認:「此修例並非由中央提出,我並沒有收到中央指示去做。」
「香港民族黨」從2016年公開亮出旗號第一天起,就開宗明義主張「香港獨立」,但港府對此視若無睹,放任該黨不斷播「獨」,直至該黨成立兩年多後才刊憲禁止該黨運作,卻長期對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港獨」組織視若無睹。中聯辦幫助港府忽悠中央,發動建制派讚揚DQ「香港民族黨」,卻對港府放任更多的「港獨」組織成立不置一言。
港府選舉提名把關刻意縱容「港獨」分裂分子和縱暴派可全數參選,除DQ黃之鋒外全部入閘,以此忽悠中央。中聯辦幫助港府忽悠中央,發動建制派贊揚DQ黃之鋒,卻對港府放任「港獨」分子全部入閘不置一言。許多「獨」人什麼選舉工程都沒做,便可擊敗連任幾屆的議員,真是荒謬至極。
修例風波及其引致的一連串暴動,均是衝著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而來,在恐怖氣氛下,如何公平、公正、公道地舉行選舉?社會各界要求港府加大力度止暴制亂,在社會恢復和平理性的環境下,才進行新一屆區議會選舉,確保選舉結果公平、公正、公道。但中聯辦竟然認同港府如期舉行選舉,嚴重誤判下鑄成顛覆性錯誤。
以上例子說明,中聯辦不能只擔任港府應聲蟲的角色,甚至幫助港府忽悠中央。這樣做無形中貶低了中央的權威和地位,因為中聯辦是中央派駐香港的最高機構,直接代表中央。中聯辦若只擔任港府的應聲蟲,也不會得到港府的尊重,林鄭兩次拒絕與王志民握手,態度有失輕慢,就可見一斑。因此,中聯辦要「配合支持」港府確保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在香港全面貫徹實施,就必須有效發揮前瞻、預見、引導、監督,糾偏、補漏的作用,王去駱來的真正意涵正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