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構轟公職行為失當 郭榮鏗:干預港事務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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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和中聯辦昨日發稿,強烈譴責主持立法會內委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以及部份反對派議員「拉布」,質疑有違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爲失當」。郭榮鏗反指中央部門高調干預本港立法會事務是明顯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就忘為中央架構,有資格發聲,呼籲泛民主派「收手」。

郭:欲加之罪 譚:需考慮取消議員資格

郭榮鏗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時回應,反問自己違反就職誓言哪個部分,認為中央昨日提出的言論屬政治說話,但以法律包裝,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說,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屬刑事,要指控一個人涉嫌違反該罪行,就一定要有清楚證據。他不會猜測律政司是否會跟進,亦不猜測當局會以此取消議員資格 。

郭榮鏗進一步指,他作為內會主持,不會扼殺議員發言權利,多名議員在會議上發言,是因為他們憂慮中央知道立法會換屆後,建制派可能失去立法會的主導權,因此想趁此時期,先通過基本法23條及國歌法等「惡法」。 對於有建制派提出應再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他說之前修改時已弄得滿成風雨,反問是否要再勞師動眾,認為應尋求政治解決方法。

譚耀宗就批評郭榮鏗利用身份濫權,又指港澳辦作為主管港澳工作的中央架構,有資格發聲,做法並非干預。他呼籲泛民「收手」,又稱若果證據確鑿,行政機關有需要考慮是否需要取消相關議員資格,而議事規則委員會亦要考慮,是否需要修改議事規則,阻止不合理議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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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為了個人政治利益 昭然若揭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亦在社交網站說,由全國人大制定、國家主席令公佈實施的《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等機關的職責,有人鑽《議事規則》的空子,拒絕履行立法會的法定職責,中央絕對有權譴責。梁振英批評郭榮鏗在主持內委會主席選舉時故意拖延,並非由於不懂程序,也不是工作效率問題,而是為了個人政治利益,昭然若揭。

梁振英又指,郭榮鏗與泛民的回應轉移視線,隻字不提有沒有拉布、為什麼拉布、拉布攬炒到何時何日、拉布是否有利於香港等,這是香港人值得繼續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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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湯家驊:要由法庭決定

身兼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 認為,港澳辦做法無違反基本法22條,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政府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的條文,因為現時是非常時期,中央機構需要用非常手段處理。他認為只要港澳辦的批評不影響香港決策,中央部門提出意見可以理解,而作出評論亦不算是干預。他又認為議員誓詞包括擁護基本法,若果議員阻礙立法會立法的功能,有機會構成違反誓言,亦可能構成刑事罪行。而議員會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視乎有關行為是否對社會有重大損害,須交由法庭定奪。 律政司要小心考慮是否作出檢控。

民建聯要求郭榮鏗對全港市民道歉

民建聯指,反對派蓄意阻撓議會正常運作,令全港市民受害,強烈要求郭榮鏗對全港市民道歉,並立即糾正錯誤,令立法會恢復正常運作。 公民黨則發表聲明指,《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列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該黨重申,司法和立法機關的運作屬於香港內部事務,任何「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都無權干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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