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收炸彈郵包 警稱裝置屬恐怖分子常用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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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有人寄炸彈郵包給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已將爆炸品拆除,無人受傷。

事發在上午十時二十分,灣仔警察總部收到一個郵包,由本地寄出,收件人是鄧炳強,但警員收到郵包後已嗅到有易燃物品氣味,即時通知爆炸品處理跟進,經檢查後證實是一個可以運作的爆炸裝置,隨即停止裝置運作。港島總區刑事部跟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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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穎詩表示,明顯寄件人是想收件人受傷,由於爆炸裝置一般都不穩定,甚至在運送途中會爆炸,是極不負責、罔顧他人,挑戰執法機關的行為,警方予以譴責,並稱警隊不會退縮,她指有人犯法便會執法,而根據刑事條例,非法及惡意引爆炸彈,可被判終身監禁。她又指,今次是首次收到有人向警務處長寄可疑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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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表示,檢獲的土製炸彈是有效運作,但與過往幾個月警方檢獲的爆炸品不同,今次的爆炸品是設計成由受害人引爆,只要受害人打開郵包,便會引發爆炸。他補充,這個郵包並不大,亦不用大,只要受害人手持郵包並觸發爆炸,面部、眼部和手都會受傷。

馬偉德指,這類受害人引發的爆炸裝置,在過去數十年的恐怖襲擊都很常見,足證本土恐怖主義興起。至於爆炸品有何化學成分,就仍需調查,不過當警察總部收到郵包時已有煙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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