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源邨拘捕 警方稱被捕人毋須律師代表
警方昨日開始打擊無牌槍械,突擊搜查11個單位,拘捕3名男子,年齡介乎25至63歲,並稱案件仍在調查階段,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行動中檢獲五支由原部件製作的槍械,分別是兩支長槍和三枝短槍,同時檢獲三件原部件,另外又搜出一個滅聲器和三個軍用夜視鏡,以及二十六枚空彈殼,及六支胡椒噴霧。李桂華表示槍械原部件、滅聲器和軍用夜視鏡全屬受管制槍械,空彈殼亦屬彈殼歸類,無牌持有最高可被判監14年和罰款10萬元。
另外他特別提到昨日警方其中一次行動,在下午五時許,他指警方指持法庭搜令到沙田廣源邨一個目標單位搜查,戶主拒絕開門下,警員強行入屋調查,在不到半小時有區議員要求開門,警方於是召當區軍裝警員到場支援,在軍裝到場前,有女大律師要求進入單位協助事主。不過李桂華指,警員詢問屋內人士有沒有要求大律師作為他的法律代表時,由於屋內人士未知因由,所以拒絕,警方有詳細記錄事件。
當警方完成屋內查,將被捕人士帶返警署時,女大律師亦再次要求見被捕人士,警方有安排雙方見面,李桂華稱,被捕人士表示不需要代表律師,警方亦有詳細記錄,不構成警方不容許被捕人士見法律代表的指,李桂華更指,如果有需要,警方甚至會向被捕人士提供律師名單。
而在屋內搜證期間,有救護員到場,李桂華指不是警員和被捕人士呼召,而據網上流傳片段中得知,是拍片者報案,李桂華反問報案者是否有浪費資源,由公眾衡量。
當警員離開廣源邨時,發現有一班人士聚集,而在不知原因下,有人追打保安員,引發混亂,李桂華希望區議員亦都要關心保安員安危,適時呼籲群眾克制。
沙田區議員廖栢康等昨日收到求助,到廣源邨廣橡樓了解,據稱有人聽到警方搜查的單位傳出撞擊聲和嘔吐聲,區議員拍門了解,警員稱正行使職權,當致電警民關係組了解事件時,對方表示該單位有家庭糾紛,警員上門處理。當大批軍裝警員到場增援後,驅趕在場區議員和傳媒,表示警方正進行拘捕行動,大律師表示想見當事人時,警方的警民關係組表示現場有危險,不適宜安排會面。而廣橡樓一名保安事後被住戶包圍指罵,指責他有份驅趕傳媒和區議員,混亂中有人用腳踢向保安員,保安員之後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