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操高尚」論引爭議 馬道立:給人偏頗觀感
法官郭偉健上月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在判詞中形容被告「情操高尚」,引起爭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郭偉健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法官不偏不倚的形象,影響審理案件的公信力,郭偉健暫時不會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鑑於有關案件提出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的時限已過,馬道立就事件發表聲明。他指,司法機構獨立及公正的執行司法工作,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根據《基本法》,法官對社會大眾有責任,必須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應反覆強調的。
他強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同樣重要的是,觀感上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為對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頗,因此,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當法庭需要在解決案件中的問題時,就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發表意見,該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並且不能超過處理當前問題的合理需要。
他指已經與郭偉健法官傾談,並提醒郭法官在履行其司法職責時,須注意上述事情的重要性。前述的判刑理由書之所以引起爭議,乃在於它可能令有些明理、不存偏見及熟知情況的人合理地認為,前述的重要原則並沒有被遵守,因而給人偏頗的觀感,而郭偉健表示同意。因此,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在得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同意後,亦決定郭法官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