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家雄《路》毋臨渴掘井
據香港學者研究報告估計,香港到2039年六十五歲或以上人士約百分之十一,即約333,000名長者受困於老人痴呆症。從養老服務的角度出發,固然要從預防、治療和照顧作多元介入。近年衛生署大力推動「輕度認知缺損」的評估和跟進,處理於微,協助有輕微認知缺損長者。另亦多有院舍發展痴呆患者照顧專區,方便適切及安全的護理。就著能更對應老人痴呆症患者的意願而安排照顧,令他們更有尊嚴地生活,我們實可參考加拿大安大略省在十年前已為痴呆症患者推行的「預定照顧安排」計劃,設計相若的本土化計劃。
安省此計劃推行的精髓在於對人選擇權利的尊重,當某人在其認知能力無損時,即有能力了解與照顧安排相關的資料和能作出理性選擇決定時,妥善及周全地選擇他日認知缺損時在醫護、營養、居住、衣食及安全等的照顧安排。而在安省此計劃一經議訂便具法律約束力。
接着,就是物色和邀請一位深獲其信任人士作照顧計劃執行人,此執行人的權力只會在醫生評估計劃當事人認知缺損而未能作決定方會生效。若當事人從未確定失去決定能力時的計劃執行人,則親友可向有關當局申請成為局方委派代表執行計劃。
他山之石作借鏡固然有很多需深究和裁剪的空間,這裡的分享重要之處是要大家明白在認知能力足以作決定時自選自決他日出岔子後合乎一己意願的安排的重要。更重要的是及早找得可信賴的執行人,以收安心無憂之感。為什麼「預定照顧安排」計劃的設訂那麼重要呢?曾接觸一對年邁恩愛老夫妻,所有資產均聯名擁有,但當老先生患有痴呆症被評斷難作決定,其簽署有關文件亦變無效而頓令資產動用不得,空有千萬資產亦現生活困境。亦有見長者因終日憂戚痴呆若生則無人可安排安心照顧而成抑鬱。
會否患有痴呆症當是天曉得,除了多搓麻雀外,早計早着似是最佳法門。「老友記」請及早行使選擇權利,未雨綢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