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政府只是撥亂反正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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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的說法,支持教育局在通識科教材諮詢服務。
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開始前見傳媒,她稱香港每隔一段日子就會有人引用提及三權分立,但她指最好是看基本法,在基本法第十二條,提到香港特區直轄中央人民政府,高度自治不是全面自治,行政、立法、司法並不是與中央分權的制度,香港享有的權是來自中央授權,由行政主導落實,當中核心是行政長官,她形容自己是「雙負責」,既向中央負責亦向香港特區負責。
她又指,基本法第四章講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職權包括任免各級法官,行政長官批准向立法會提出財政收入和支出的動議,證明立法會部分工作要行政長官批准才能進行。
林鄭月娥表示過往有人認為香港有三權分立是因為錯誤理解、政府宣傳教育不足、部分人士認知有限、有人故意誤導,但她指從今屆政府開始,會撥亂反正,講正講的說法。
三權分立其實是分工
至於社會上認為香港的三權分立,其實是講分工,例如法官作出公平不受干擾的裁決,行使基本法賦予職能,大家各司其職,互相制衡。她舉例,行政機關的決定可以被司法覆核挑戰、行政長官可以解散立法會、司法機關的資源要得到財政司司長支持及立法會同意撥款。但三個機構都是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
她稱通識是重要科目,但科目要教得好,一定要有準確教材,在課題「今日香港」中,憲制內容不能含糊,要講清楚,她稱教育局做法值得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