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膝撞警長 襲警罪成囚9星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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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堵路,一名小學男教師駕車上班時疑因車速太慢被交通警員截查,期間以膝撞向警員腹部,被裁定襲警罪成,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監9星期。 

29歲被告楊博文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長鍾宏業。裁判官吳重儀判刑時指,襲警是嚴重罪行,法庭有責任保護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員;又指同情被告父母對被告供書教學多年,案件令他們感到憂心,雖然被告精神及背景報告反映他沒有任何精神病或心智問題,但同時亦顯示被告沒有反省和悔意,難以確定被告會洗心革面,認為較短的刑期是合適。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期間每星期到上水警署報到一次。

代表律師較早前求情時指,被告是負責任、有熱誠的教師,但因本案已被解僱;他亦需要照顧癌症康復和患糖尿病父親,母親則患有抑鬱症10年,形容被告將所有時間用於照顧家庭、運動和教導學生,案件和被告性格不符,相信是單一事件,加上案中警員未有受傷,希望法庭可判以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在6月裁定被告罪成時,表明關注被告的精神和心智障礙,質疑其是否仍適合教書,又坦言不相信他不仇警,又下令要他還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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