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循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方向調查12名港人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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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嫌偷渡仍在深圳羈留。本港警方發新聞稿,表示昨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調查案件,稍後將依據内地《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報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呈請批准逮捕他們,本港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
廣東省公安廳提供的資料,以及翻查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涉嫌偷渡的快艇於8月23日上午約7時許由布袋澳開出,並在同日上午約7時半於香港東南面水域離開香港水域界線,進入內地水域。該艘快艇及後超出上述系統有效偵測範圍,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最後偵測到該艘快艇的時間為同日上午8時許,當時快艇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浬,正向東南方向航行。
廣東海警局公告亦提及,8月23日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 E)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公告提及的位置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26海浬。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進行調查,稍後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呈請對有關人士批准逮捕。
內地調查又指,12人登船前已在港向偷渡集團繳付一定資金,作為安排出逃費用。本港警方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