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外國政府對人大常委會無端指責

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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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ile_1540660_1_20200730004251.jpg政府發言人發表聲明指近日多國行政與機構組織對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作出毫無根據指責,特區政府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敦促外國停止干涉香港事務。  

發言人認為有關指責別有用心,出於政治動機,目的為破壞一國兩制下中央政府與特區的關係,粗暴可恥干預內政,違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發言人又說,部分人士批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壓制人權自由,並削弱民主或立法會對行政機關的權力制衡,認為這些說法完全偏離事實,予以譴責。

發言人指出,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國家制度,擁護國家法例是國際通例,沒有國家會對包括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違背誓言,或背叛國家的行徑會視而不見。外國政客指責中央及特區政府果斷宣布4名被「依法認定」違反誓言規定的立法會議員,喪失議員資格,正正暴露他們持雙重標準,重用詆毀香港國安法時使用的技倆。

發言人又說,選舉主任早前依法認定該4名立法會議員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並裁定提名無效,若容許不合資格參選人繼續履行議員職責,並不合邏輯,重申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是合憲、合法及必要。

回應律師會


香港律師會關注4名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議員資格事。政府回應指《基本法》第104條明確要求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曾就有關條文所作《解釋》,若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需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政府表示4名議員早前報名參加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認為4人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以干預特區事務。楊岳橋、郭家麒及郭榮鏗亦表明意圖確保在立法會佔多數後,行使議員權力,無差別否決任何由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等,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

政府指出有關問題涉及人大常委會在8月11日所作決定及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特區政府不能自行決定,因此請求中央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解決。政府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定下明確規則,有利堅決準確實踐「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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