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聲明:絕不容忍恐嚇司法人員 警方必嚴正執法
20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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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司法人員遭受恐嚇發出聲明,特區政府發出聲明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保障司法獨立,不受干擾,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捍衞。司法人員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惡意恐嚇會傷害其家庭成員,以企圖影響法庭的裁判,特區政府以至任何一個法治社會都絕對不會姑息這種違法暴戾的行為,警方必定嚴正執法,務求將不法分子盡早緝拿歸案,確保社會安寧。
獲行政長官委任為「國安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日接獲恐嚇電話,來電者揚言「要炸死你老婆仔女」,當事人已報警。
聲明提到近日法庭的裁決遭受本地以至海外社會的無理批評,律政司強烈呼籲社會上所有人士必須停止以任何手段攻擊司法制度,有關行為有機會觸犯法例以及《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法》清晰訂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任何人都不應該以身試法。
律政司一直捍衞法治和維護司法公正。為禁止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非法和故意的「起底」行為、恐嚇、煩擾或威脅,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向法庭單方面申請禁制令,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亦已批准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和故意地從事該等行為。任何違反臨時禁制令的人士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會被判處監禁或罰款。一旦發現有非法和故意的「起底」行為,律政司會即時轉介警方執法,有足夠證據會提出起訴,違法者須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