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港暴美暴找不同

2021-01-13
黎棟國
保安局前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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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的全球大件事,當然是1月6日有大批特朗普支持者攻入美國國會山莊,令港人想起2019年7月1日黑暴期間,黑衣蒙面暴徒衝入佔領立法會,回憶洗版,畫面驚人地相似,美國啪啪啪打臉。

港人不會忘記,立法會被暴徒佔領,飽受蹂躪後,美國政客、西方國家領袖對暴徒行為大力支持,西方傳媒也採用較為中性的詞語,稱暴徒為抗議者(protestor) ,讓世人以為他們是追求自由民主的勇士,「公民抗命」、「違法達義」彷彿成了普世價值,卻沒有譴責暴徒的暴力行為。

國會山莊一役後,美國政客、西方領袖及傳媒的取態就大不同了,上述所謂的「普世價值」抛諸腦後,全線譴責暴力,全面用上暴亂(riot) 、叛亂(insurrection) 、暴力襲擊(violent attack) 、暴徒(rioter) 及暴民(mob) 等字眼。美國副總統彭斯直指「暴力永不會獲勝」(violence never wins),加拿大總理杜魯多也說 「暴力永不會成功」 (violence will never succeed),英國首相約翰遜則指「場面可恥」(disgraceful scenes in U.S. Congress) 。美國商界的反應也很迅速,很多企業已立即解僱有參加暴亂的僱員,並且發聲明劃清界線,指僱員行為不代表企業立場。 

不過,在我看來,兩次事件的最大分別,是警方的行動及表現。

美國的武裝力量向來不可少覷,暴亂當日,除了警察,還出動了國民警衛軍。從畫面所見,當暴徒衝入國會山莊時,警察全部持槍戒備,不單在國會內部施放催淚彈,還直接開槍,國會山莊處處硝煙。事件致五人死亡,包括一名警察及一名女示威者。從女示威者中槍的片段可見,當時她企圖衝入會議廳,守衛會議廳的警察毫不猶豫,近距離開槍將之射殺。其實當時警察可以有其他方法阻止她的行動,例如用雜物檔門,或者用警棍驅趕等等,但該名警察直接選擇開槍,女示威者中槍倒地,送院兩小時後死亡。 

相對於2019年那晚,當暴徒衝擊立法會,警察只在初期施放過催淚彈及胡椒噴霧,當暴徒快要攻入立法會時,警察撤退了。警察這樣做,避免了在立法會大樓內和暴徒對峙,因為空間狹窄而可能出現的受傷或死亡後果,反映當時警察的行動相當克制,而且顧全大局,避免了人命傷亡。

 

文章原刊於《am730》。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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