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聯合聲明無條款讓英國在香港回歸後承擔權責

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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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英國政府公布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即BNO的港人,可申請居留簽證的問題。她表示只要正確理解《中英聯合聲明》,就會明白並無任何條款,讓英方在香港回歸袓國後承擔任何權責。

鄭若驊在網誌上,引述國際法院副院長薛捍勤法官指出,香港回歸後,採取什麽制度,如何實現國家的統一,從國際法上講,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内的事務。而外交部駐香港特區特派員公署前特派員謝鋒也曾指,所有因《聯合聲明》而產生的在英國和香港之間的法律聯繫,最遲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二○○○年一月一日終止工作時已結束。英國無權再根據《聯合聲明》對香港提出新的權利和責任主張。對於回歸後的香港,英國無主權、無管轄權,亦無「監督」權。

鄭若驊又指,中英在簽署《聯合聲明》的同時,亦即時就國籍問題交換了備忘錄,英方表明不會賦予持有BNO的香港的中國公民居英權;而英國亦認為英方備忘錄的條文具約束力,例如英格蘭及威爾斯前總檢察長高仕文勳爵在二○○八年的國民資格檢討中認為,若賦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自動擁有完整的英國公民資格,會違背中英雙方在《聯合聲明》中的承諾,他認為「唯一的辦法…是讓現時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人擁有完整英國公民資格…但根據意見,這會違背中英雙方一九八四年在《聯合聲明》有關香港前途的承諾…」。

她表示,特區政府會全面配合國家反制英國政府開放BNO持有人申請入籍的措施,明日起BNO護照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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