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政治人才何處尋?政府不配合怎麼辦?
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預料人大常委會即將開會審議具體細節方案,再由特區政府以「綜合條例草案」形式進行本地修例工作。對於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內容,具體的脈絡和內容已經相當清楚,就是通過「重組」和「賦權」選舉委員會,使其成為香港特首以及立法會選舉的連接點,一方面為選舉加設「安全閥」,一方面破解行政立法對立的問題,強化特區政府的行政主導,這是完善選舉改革的主軸。
由於人大決定已明確「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這樣下一屆立法會的構成絕不可能是「3.3.3」,至於是否外界呼聲最大的「4.3.2」?究竟功能組別與直選誰是3誰是2?現在恐怕難以斷言。但可以明確的是,不論採取哪個方案,直選的議席都會顯著減少。這樣的安排固然是中央針對近年香港亂局的「糾偏」,加強對立法會的掌握,從而穩定香港的政治大局。這樣的安排無可厚非,但如果因此認為地區直選再不重要,對直選故意貶低、輕視,卻是捉錯用神。
在新的選舉制度下,直選議席雖然減少,但不代表其不再重要,恰恰相反,直選對香港政局可發揮兩大正面作用,一是為香港培養真正的政治人才。近日坊間都在討論在新形勢下香港政治人才何處尋的問題。真正政治人才不可能是「溫室」養出來,也不能單靠領導的慧眼識珠,然後提供一條龍式的培養和造就,就能夠培養出大批政治人才。
真正的人才是競爭以至鬥爭出來,是大浪淘沙,不是溫室養花。《韓非子》說過:「宰相必起於州郡,猛將必發於行伍」。香港政治人才的主要來源,除了傳統政務官的訓練晉升之外,就是通過直選一途,由地區工作、基層政治工作做起,逐級議會選舉打上來,由社區幹事、區議員,逐步爭取成為立法會議員。這既是一條政治人物的上位階梯,也是對政治人物的選拔和培訓。
當然,這樣出身的政治人才,有優點也有局限性,被指善於選戰,不善於管治及政策研究,但整體而言這是香港政治人才的主要產生渠道,為香港政壇輸送了大量血液。現在大幅減少了直選議席,傳統的從政上位階梯收窄了,將來走選舉之路的人才自然會減少。
這樣便會出現一個問題,直選選拔人才主要看政治能力、選舉能力、形象包裝能力、主導議題及民意等能力,但選委會選拔的人才又看什麼?選委會需要的是什麼樣的人才?是搞選舉、把握民意引領民情的能力,還是回到回歸初年選委會的精英制,以專業人士精英階層為主?不過,今日的香港已經不是回歸初年的香港,純粹的精英未必應對到當前的政治形勢,就是選委會的議員也需要具備直選議員的能力和心態,同樣需要去爭取民意支持,這些人又如何選拔出來?
二是要達致「雙普選」,最終還是回到直選之上。中央明確表示基本法所確立特首和立法會選舉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不會改變。基本法第六十八條:「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既是基本法的規定,也是中央的莊嚴承諾。普選就是直選,現在中央雖然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但這不是倒退,更多是糾偏,普選之路並沒有改變,這樣更沒有理由忽視直選,不論是功能組別還是選委會的參選人,相信都要有參與直選的準備和覺悟,而不能視作「免費政治午餐」。
一些人經常說香港沒有政治人才,這種說法並不準確。香港不是沒有政治人才,而是沒有政治人才發揮的空間和土壤,過去香港政治人才主要舞台是議會,但要進入政府參與管治卻是千難萬難,特區政府更一向輕視建制派的政策建議,建制派這些年來提出過多建議,有多少被吸納?近期提出的失業援助金等政策,又如何被政府一直带着「遊花園」,更不要說房屋等老大難問題,建制派不是沒有提出過對策,但如果如何?現在反過來指責建制派完全無作為又是否公允?
現在中央對選舉制度釜底抽薪,要更好落實「愛國者治港」,但如果特區政府不配合,對於建制派建議繼續不屑一顧,只視為「投票機器」,也沒有拓闊政治人才的參政渠道,更沒有大幅擴大政治委任職位數量,讓政治人才可以參與管治,發揮所長,這樣就算有人才又如何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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