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 律政司覆核成功改判囚9周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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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早前被裁定以「大聲公」襲擊兩名警務人員罪成,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早前提出覆核刑罰,上訴庭同意判刑過輕,改判監9星期,書面理由擇日公佈。
律政司早前申請覆核刑罰,被裁判官駁回。律政司今早(23日)向上訴庭申請覆核,陳詞時指,區諾軒案發時對警方非常不合作,多番警告下仍站在馬路上阻止警方清場,律政司不同意他當時在調停事件,認為他只為宣洩情緒,謾罵及侮辱警員,並以大聲公敲打盾牌。律政司代表又指原審未有仔細考慮及回應控方提出的加刑因素,區諾軒定罪後求情陳述書亦僅為侮辱及指罵警方言論致歉,沒顯示真誠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並不足夠。
區諾軒的律師則指,區諾軒已在事件後道歉,及強調他無意阻礙警方執行職務,且有向感化官表示對其所為感後悔,又強調區諾軒當時希望與警方指揮官對話,令警方停止推進讓示威者可離開。
不過上訴庭3名法官都質疑當時區身後接近沒有示威者,只有警方防線後才有示威者,並認為區的行為並無作用。
上訴庭三位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同意原審裁判官梁嘉琪原則有錯,判刑過輕,改判區即時監禁9星期。
區諾軒被控2019年7月在旺角騷亂期間,涉推撞警員長盾,及涉在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的耳邊使用大聲公,令高聽力受損。他早前被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現時因為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今由囚車押到法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