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 罪名不成立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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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員楊明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楊明去年八月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駕車落山,失控越線撞毀路壆,事後拒絕向警方提供血液樣本化驗,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不小心駕駛及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楊明只承認後兩宗控罪。

楊明的代表律師清洪曾在庭上表示,沒有證據顯示楊明當時的精神狀態。

東區法院裁判官鄧少雄接納辯方解釋,裁定楊明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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