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達:「共諜」變「洗錢」 赴台自求多福
兩年前,「中國特工」王立強在澳洲大爆「共諜內幕」,雖然劇本荒誕絕倫,錯漏百出,但恰逢台灣大選前夕,民進黨當局如獲至寶,大肆炒作,馬上扣查王立強口中的「上司」、身處台灣的香港上市公司主席向心夫婦,以釐清有否違反台灣的「國家安全法」。豈料查了五百多天,台灣地檢署以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兩人。「共諜」變「洗錢」,完全是一場鬧劇,亦折射出政治之醜陋,為達目的可以無所不用其極。
一個畢業於藝術院校的「九0後」,不懂英語,不諳粵語,竟然被委以重任,出入港台,深入澳洲情報圈,從事滲透和綁架,干預選舉,甚至十九大前夕參與「逼退李源潮」,稍有政治常識的都看出是滿嘴跑火車。但澳洲媒體卻「集體中招」,皆因當時澳洲正嚴防「紅色滲透」,有此政治需要。
大選前夕,民進黨當然不會放過這張「共諜牌」,捕風捉影,抹紅國民黨和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出動國家機器,迅速在機場攔下向心夫婦,拿國安問題造勢助選,彰顯「抗中保台」,並且藉機在立法院通過「反滲透法」,作為箝制兩岸交流與反獨人士的緊箍咒。儘管大陸方面提供法院文件,指王立強曾因詐騙罪在福建被判刑,但台灣還是不願放人。
查了五百多天,卻查無「共諜」證據,眼看向心夫婦的出境管制即將屆滿,再不找個罪名起訴,就得放人,於是又安個洗錢罪。台灣方面提供的案情大致如下:上海國太集團徐勤等人以「龐式賽局」吸金人民幣四百餘億元,遭大陸公安調查起訴。為了掩飾犯罪所得,徐勤將資金轉移至向心夫婦旗下公司,向心夫婦被大陸公安約談後,趕忙將其餘資金匯到台灣,並購買信義區豪宅,觸犯洗錢罪嫌。
如果向心真的疑似共諜,豈有將「共區」資金洗至「敵區」之理?而且所謂的「洗錢」,無論是犯罪地、苦主還是疑犯都與台灣無關,台灣何必這麼熱心「伸張正義」?反而港青陳同佳在台灣殺人,民進黨卻拒絕他投案。這不是典型的司法雙標嗎?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也折射出政治之殘酷,兩岸(港台)關係之惡劣。自香港實施國安法後,民進黨極力誣衊和抹黑,並宣揚「赴港風險」,叫台灣民眾若無必要不要過境或香港。國安法實施十個月,沒有台灣人在香港被捕,反而向心夫婦蒙受無妄之災,顯示香港一些與北京關係密切的人物,赴台必須自我評估風險。
事實上,台灣近年已經通過「國安五法」、「反滲透法」,佈下天羅地網。綠媒曾經報道,為杜絕「假港資丶真中資」滲透,陸委會今年將推動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刪除「港資」可等同「外資」的規定。不僅是建制派人物,一些港商赴台,亦要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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