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選委會法律界產生辦法大變革 湯家驊:助擴政治光譜
政府公布修改選舉制度的細節,選委會中過去多個被指是泛民主派票倉的界別,選民基礎及選舉辦法都出現大變化。當中法律界選委由一人一票選出選委,變成透過三種方法產生。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說,做法有助擴闊界內政治光譜。
法律界選委未來的產生辦法,包括有6席當然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委員擔任。9席由中國法學會香港理事提名。餘下的15席由30個團體選舉產生。30個團體包括香港律師會、大律師公會、香港女律師協會有限公司、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由人大代表陳曼琪擔任創會會長的中小型律師行協會,以及由全國政協胡漢清擔任主席的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等。
過往法律界被民主派壟斷
外界形容是要拆泛民主派「票倉」。湯家驊說,法律界在選委會中都只有30席,過往法律界被民主派壟斷,展現政治意識形態多於實際影響力。「(上屆)他們有張三十人的名單,他們最後都選到,得一種政治聲音,不是代表整個行業,無任何光譜……所有其他不同政治立場的人,或其他對業界好有心,做好業界工作的人,或者資深成員都落選。(過去的)選舉制度被某一類人壟斷了,所以都不是好的選舉制度。」
無法選出特首是好大的事
對於另一個今次法案重點,是計劃禁止在選舉期間內,在公開活動中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列為非法行為,亦禁止故意妨礙或阻止他人投票。
湯家驊表示,法例有規定,即使特首選舉只有一名候選人,都要取得過半數票才能當選,如果因有人公開呼籲,令候選人無法取得過半數票,無法選出特首是好大的事。
他相信,個人在網上表明自己投白票,不會被視為公開活動,但就呼籲大家不應該嘗試鑽空子,避過法律規管。他表示,法庭會考慮相關人士的意圖和有否合理辯解等因素作平衡,相關的立法在政治上和道德上都是正確,相信不會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