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涉違限聚令案開審 法庭向拒出庭控方證人發拘捕令
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涉嫌去年在旺角出席酒吧聚會、違反限聚令的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兩人到庭應訊,控方表示,將傳召1名警員及2名市民為證人,又指原定會傳召多兩名證人,但未能成功向其中一人派送證人傳票,另一人拒絕收票及拒絕出庭作供。裁判官批准向拒絕作供的證人發拘捕令。
報案人兼目擊者潘美美作證時憶述去年4月2日晚上近11時見到當時好多人湧入去HANDS酒吧。她指約有25至30人,「唔敢相信限聚令下有咁多人入到去酒吧又畀佢入去」,因為早前的「酒吧群組」擔心疫情,又「驚有事發生、有壞份子聚集」,遂到馬路對面觀察酒吧「證實下對眼睛」,看見內有10多至20人,與友人商量後,認為「好唔妥,好離譜」、「好似目無王法」於是報警處理。
其後見到1名女子進內,「印象中直覺覺得係陳淑莊女士」,酒吧內隨即起哄,有一陣歡呼。近凌晨零時有5至6名軍裝警員到場,疑向負責人登記,10分鐘內離去。酒吧其後關閘,不足10分鐘陳淑莊再連同3名男子離開酒吧登車離去。
辯方就指潘在報案時曾虛報姓黃。潘解釋此舉為「保護身份理由,時局咁亂,見到陳小姐咁敏感嘅人,保護下自己都係人之常情啫」。
辯方又指潘去年4月8日與警方聯絡後,警方17日內15次致電潘不果,潘表示不知道事情,解釋自己有2部電話至少共4張電話卡。辯方又質疑潘在對街觀察時根本看不清楚酒吧內情況,因為大部份店面均有磨砂玻璃,潘同意,補充因酒吧近門口處有數人喝飲料沒有戴口罩,又否認所在位置無法看清酒吧出入情況。
陳淑莊及林瑞華被控於去年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就被票控於4月1至4日,容許某人進入酒吧時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以及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三人否認控罪。